人力资源人事档案

作为托管人,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主数据档案和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. 个别教师和工作人员负责通知 人力资源部在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汇报.  现有员工的档案目前会无限期保存, 大学保留在七年后销毁前雇员档案的权利.

人力资源部只会公布就业日期, 职称, 校外人士申请就业证明时,须提供院系名称及地址. 员工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一份签署的书面发布表格,以便向大学以外的人发布其他信息.

员工, 员工的主管, 人力资源部人员, 有合法工作需要的大学官员将被允许访问个人员工档案, 根据适用法律. 没有员工的书面许可,其他人不得查看文件, 或者当传票或法院命令要求记录时.